释义 |
法律分析:“信用就医”项目通过再造诊疗环节及医疗付费流程,实现“先看病后付费”便民服务,解决群众看病就诊的“急难愁盼”问题。“信用就医”是对昆明市医保参保人提供的专属线上小额金融信用服务,仅限用于就医购药费用支付。参保人可通过手机端申请并获得额度,在开通惠民就医应用场景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购药全流程结束后,再通过手机使用惠民就医额度对自费部分进行线上无感支付,无需在每一个付费环节进行排队缴费,实现“先看病后付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