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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有何抗辩权
释义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分别有独立抗辩和从属抗辩、永久抗辩和一时抗辩、法定抗辩和约定抗辩等等,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分类。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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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