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要求支付生活费,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生活费的支付方式 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六年后,女性不支付抚养费,现在男性要求女性支付抚养费 离婚了七年,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女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女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女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给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法定义务,不得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孩子属于男性,女性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可以不付抚养费。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经双方协商一致;2、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且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3、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男性同意支付抚养费,但在男性生活的前一个月,有必要支付当月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一般会要求抚养人支付月收入的30%左右作为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由当事人根据抚养人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消费水平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会由法院判决。抚养费主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性欺骗家庭暴力女性,女性提出离婚的孩子属于男性抚养,女性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法律分析:双方在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男性没有支付抚养费,女性也没有追究,那么女性还有追究权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导致亲子关系淡漠,还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一方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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