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买卖合同的纠纷一般有,买受人不支付价款的纠纷;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纠纷;解除买卖合同的纠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纠纷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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