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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纠纷包括哪些类型
释义
    (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二)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
    (三)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
    (四)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五)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转租的会计处理
    各方的会计处理视两种租约的性质而定。
    (1)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
    (2)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二、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合理提高,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二)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三)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
    三、房屋租赁到期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到期的处理方法如下:
    1、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的,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订后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不愿再签订合同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
    3、租赁合同期满,一方愿意继续,另一方不同意: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提前通知出租人,让出租人提前做好准备,如张贴租赁房屋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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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