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上海市公关协会是一家由全市各界公关工作者自愿结成、经上海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成立于1988年,是上海市最早成立的公关组织之一。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市各级公共关系工作者,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提高公共关系文化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广大公共关系从业者的团结、合作和发展。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上海市公关协会现已成为中国公共关系最具代表性、实力和影响力的组织之一。协会拥有一批专业资深的公共关系行业人士,并且还与国内外公共关系学术研究机构联系紧密,积极推动公共关系行业的发展。作为上海市公共关系行业的代表性协会,上海市公关协会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例如企业公关委员会、政府公关委员会、新媒体公关委员会等,致力于推动公共关系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当向社会公布章程和理事会成员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重要活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