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申请退票人不是客票上载明姓名的旅客本人,申请退票人必须在出具其身份证明原件的同时,提供该客票上载明姓名的旅客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其退票授权书。(二)除客票遗失的情况外,申请退票人应向海航提供旅客联、付款凭据和所有未使用的乘机联方能办理退票。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票。 由于本条件第三章第六条第(一)款、第九章第二条所列的原因之一,旅客要求退票,按以下规定办理:(二)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票款,退还余额,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二)客票已经部分使用,从已付票款中扣除已使用航程部分的适用票价,再扣除所有适用的服务费或退票费,退还余额。(一)按照适用运价及海航有关规定不能办理退票的,海航有权拒绝退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