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本市看病还用开转诊手续吗 |
释义 | 对的。只要不在本人所在县市诊治,就必须开具转诊手续,否则不予报销。规定必须先在当地治疗,治疗不了的才经审批到上级医院。 一、社保卡每次都要转诊吗? 转诊:1、对于社康无法解决的病,医生会开具转诊单(定点转诊到上一级医院),如看门诊,必须是转诊日3天内产生的费用可在社康报销,可根据病情再开转诊单,住院另当别论2、如果社康与上一级医院签了协议,可在医院直接刷社保卡缴纳,否则凭转诊单、发票及电脑清单回社康中心报销 二、社保转诊手续怎么办? 一、社保卡转诊单的办理内容 转诊通常是首诊医疗机构对就诊人员进行必要的诊查后,判断病情,并结合本机构的诊治能力对下一步诊疗措施提出的一种处理意见。如果患者的病情需要转往上一级医院就诊,首诊医院就会为患者开具转诊单。社区门诊设计的初衷,是通过低水平筹资,以有限的医保资源、低廉的价格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并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基本卫生服务,只有少数患、慢性病等超出能力的人员才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从而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逐步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参保人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主诊医生可根据病情诊治需要,按照逐级转诊原则为参保人转诊至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指该医院本部门诊部)病情急需,可从服务站点直接转诊到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或市内定点门诊部。 二、社保卡的报销流程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三、在外地报医保算异地报吗? 医保是异地的能在外地能享受医保。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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