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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
    第九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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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