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报案立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对于群众报案公安机关要当场进行登记,接受报案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 2、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3、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4、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报案后没有立案的办法有: 1、当事人报警没有立案的,则公安机关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根据第一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查询、冻结。 根据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根据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