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丹东市关于买卖过户房产证变更指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屋买卖过户的变更条件以及办理材料。双方需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卖方需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契证和结婚证(单身需要单身证明),而买方需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交易流程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填写申请协议、到银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和到银行申请放款。 法律分析 成交买卖房屋买卖过户的变更条件是通过双方协商成立的。 办理材料: 双方需同携带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 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各方需携带的材料: 卖方: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契证; 4、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方: 1、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交易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双方携带多种材料。具体来说,双方需携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如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成交价格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等。此外,如果房屋过户的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夫妻双方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在办理过程中,还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等材料。如果房屋过户的面积小于等于180平方米,则免征契税;如果房屋过户的面积大于180平方米,则应按房屋过户面积的3%缴纳契税。因此,双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时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否则可能会面临办理不便或者无法办理的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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