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 |
释义 | 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协助刑事探望权的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二、法律对探望权异地执行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律对探视权异地执行是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子女的探望权判决生效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协助行使探视权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中止的事由消灭后,应当恢复探视。 三、探视权诉讼拒绝实行怎么办? 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