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是不是可以强制执行 |
释义 | 探视权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拒绝给抚养费吗 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拒绝给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独立问题,探视是一种权利,而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二、探视权怎么起诉? 可以到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履行探视权,可以对探视的时间、方式提出自己的诉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何在法院起诉探视权? 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起诉书、对方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地证明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直接向法院起诉探视权。起诉时要明确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时间、探视方式。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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