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工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 |
释义 | 一、劳务工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 签订劳务协议的劳动者想要辞职不需要提前和用人单位打招呼,它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协议则不需要。劳务协议属于一般的劳务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一致协商或者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即可解除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 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 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2、办理工作交接。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劳务工在入职时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对相关辞职的情况进行认定,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业进行辞职程序的办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违法的,则可以随时辞职,这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三、劳务派遣特征如下: 1、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 2、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单独或连带承担一般劳动关系中的雇主义务; 3、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其中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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