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
释义 | 针对债权让与的风险,通过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通知,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的串通,保护债权让与人的合法权益。受让人应注意防范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风险,要求转让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并采取明确约定通知期限和形式、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共同送达通知等防范措施,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 法律分析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或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q ot;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结语 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可采取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通知的方式,以防止受让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让与人的合法权益。受让人应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应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以确保利益不受损。债权转让通知的期限和形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应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可要求转让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人还应注意防范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并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以确保债权让与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