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如放弃继承,应书面表示。2021年民法典规定,继承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第1124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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