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了交通事故的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可以报废。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执行强制报废。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可以报废。 车辆报废手续怎么办理 1、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报废车辆,此时需要提供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等相关资料,经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一份机动车报废回收通知; 2、车主持机动车报废通知到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解体,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持报废汽车证明到车管所办理登记销户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