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探望权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探望权的注意事项: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有哪些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前保全注意事项是什么 诉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是: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庭审注意事项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 3、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 4、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5、如果和解自己需要有一个底线。 非法拘禁罪注意事项是什么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2)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但是,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羁押期限,应严格执行。(3)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等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4)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罪,而不能以绑架罪论处。 法律规定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 关于法律规定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有: 1、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3、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4、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第二款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人对于刑事这种方面的流程不是特别清楚,如果第1次被采取刑事强制的措施,那么是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案件的。那么,律师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了解案件的情况,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性的措施,律师也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相关内容: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我国刑事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楚,那么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说,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犯罪涉及的有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间谍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这类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犯罪,具体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践中还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许聘请律师,而是要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批准。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2、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可以主动为其申诉、控告,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以及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的事项。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要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帮助你从侦查阶段就开始处理各项事宜,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张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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