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疫情期间驾照被扣分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020”APP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确实需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服务公告,也可以登录“交管12020”查询暂停处理交通违法的窗口范围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