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赖利益的损失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信赖利益是指因信赖无效的法律行为为有效而所受的损害。 其直接损失包含: 1、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2、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等。 一、缔约过失责任要怎么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下: 1、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固有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主要是由于缔约时未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对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损害,加害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的问题; 2、信任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合同无效、变更或撤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伤害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签约费用或准备履行费用和实际履行费用而损失的利息。 二、合同无效可得利益属于赔偿范围吗 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需要赔偿。合同无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 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责任向对方当事人进行损失赔偿,所赔偿的损失限于信赖利益,但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合同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单方过错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确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明确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利益的性质。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合同无效的赔偿通常只能是信赖利益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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