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某一公民涉嫌犯罪时,为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同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小时以内同时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在这段期间,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当接到亲属、朋友被刑事拘留的通知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看守所查询亲属的情况,并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和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