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不具处分性的身份确认案件
 婚姻案件:离婚、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亲子关系案件:确认与否认亲子关系
 收养关系案件:确认与解除收养关系
 其他:适用或参照适用特别程序的四种直接影响身份关系存否与变更的不同案件
 二、具有一定处分权的身份纠纷案件
 离婚案件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件
 探望权案件
 监护权案件
 变更抚养、赡养关系案件
 三、具有完全处分权的家事财产案件
 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时或离婚后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时或离婚后提出)
 婚约财产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分家析产纠纷
 继承纠纷
 三费纠纷(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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