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严重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事实的,影响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以上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