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是否要每个继承人到场 |
释义 | 立遗嘱时,继承人不必在场,但需要有见证人在场作证。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并在遗嘱上签名。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或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 法律分析 立遗嘱时不需要继承人在场。立遗嘱的时,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拓展延伸 遗嘱撰写时的法定要求和程序 在撰写遗嘱时,有一些法定要求和程序需要遵守。首先,遗嘱必须是自愿的,即遗嘱人必须在心智清醒的状态下作出决定。其次,遗嘱必须是明确的,清楚表达遗嘱人的意愿。遗嘱还应该是签署的,需要遗嘱人亲自在证人的见证下签字。此外,有些地区还要求遗嘱必须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遗嘱的程序包括准备、签署、见证和保存。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遵守当地法律要求并保护遗产的分配。 结语 遗嘱的法律效力及相关规定是指遗嘱在法律上的效力和遗嘱的制定、撤销、变更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生效,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遗嘱的内容、受遗产人、继承人等方面的规定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遗嘱的法律效力及相关规定是保障遗产分配公正合理的重要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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