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法律没有三审。 中国实行两审终结制度,一般来说只有两审,二审就是终审判决。但是额外还规定有一个再审,你可以认为是三审。不过再审一般是由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的,一般是用于纠正错案等补救需要,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对于普通民众的申请基本不可能开启再审。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 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