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性拘捕所一般都干什么?
释义
    根据拘捕所条例的规章,被拘捕人员在拘捕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捕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拘捕所里面的人每天都在面壁思过、做早操,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简单的手工劳动,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拘捕所应当对被拘捕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捕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捕所应当保证被拘捕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捕所不得强迫被拘捕人从事生产劳动。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置。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拘捕所应当根据被拘捕人的性别、是否成年以及其他管理的需要,对被拘捕人实行分别拘押和管理。对女性被拘捕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拘捕所收拘被拘捕人,应当对被拘捕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捕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捕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捕决定机关依法处置。
    留所收拘被拘捕人,应当告知被拘捕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章。拘捕所收拘被拘捕人后,拘捕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捕人家属。拘捕所应当凭拘捕决定机关的拘捕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捕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捕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捕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十二条 对人犯教育,可以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置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有哪些、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3: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