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拆除或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措施 |
释义 |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罚款处罚。个人损坏、挪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将面临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单位有类似行为将被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同时,对配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占用消防车通道,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也将受到处罚。违法行为人若拒不改正,将面临强制执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法律分析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居民)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单位(物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结语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每个人的责任。对于个人而言,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行为,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而言,同样的违规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个人或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将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拒不改正,将面临强制执行并承担相应费用。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家应当共同努力,确保消防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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