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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占百分之六十六,另外一个占百分之三十三,小股东想把股份赠送给公司以外的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干涉?
释义
    公司股份可以赠送。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既然股份赠与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则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不抵债需要负债,只有一个股东出资占比20%,其余股东与法人都没有出资,请问负债,债权怎么解决?
    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该是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全部责任的。但资不抵债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范围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与他人合伙的公司,占百分之十的股份,工资怎么算,有没有比例
    法律分析: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的,比如出资一样的话就是均等分,不一样就是谁出的多,谁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协商分配,每个公司不同,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请问一下相对控股权是百分之三十几?
    一、控股权的比例是多少1、控股权的比例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股东的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东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则股东对公司享有控股权,是绝对控股;(2)如果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经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则股东同样对公司享有控股权,这是相对控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二、国有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的区别是什么国有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的区别是:1、控制权不同。国有相对控股时,企业的一般事情控股股东可以决定;而绝对控股时,企业的所有事情,股东都可以决定;2、持股比例不同。国有相对控股的持股比例一般大于50%即可,而绝对控股必须持有67%以上的股权才可以。企业在管理的时候,如果有多个股东,在决定重大事项时,也是需要通过投票来决定的。如果控股股东,只有51%以上的股权,对于一些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决策,也是不能保证一定可以通过的。
    公司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大股东也没参加会议签字,现在大股东已转股,大股东能起诉撤销股东会决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股东撤股有以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又来了个新股东b也是占股5%,那我这个原始股东占多少股,这应该怎么算呀?
    一、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1、股权稀释就是指公司再次新发股票时,原有的股权比例就会降低,对于公司的表决权就会变小。公司新增资本期间,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二、如何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股份稀释一般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进行的,小股权防止股份稀释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缴公司的增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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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