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异地丢了身份证怎么挂失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身份证在异地丢失时,可以通过在居住地申请挂失并补办身份证的方式进行补办。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通知,公民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和补办。整个流程包括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和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部已部署多个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但还有很多地区没有实施,没有实施的地区可以通知家里的亲戚,带着你的户 法律分析 如果您的身份证在异地丢失,您可以通过在居住地申请挂失并补办身份证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据公安部发布的通知,公民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和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值得一提的是,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但还有很多地区没有实施,没有实施的地区可以通知家里的亲戚,带着你的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身份证在我们国家对于公民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说身份证在其他的地方丢失了,那么是需要进行补办的,及时补办显得非常的重要。现在身份证并不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来进行办理。 拓展延伸 在我国,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然而,有时候人们会在非户籍地办理身份证,那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非户籍地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非户籍地身份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 总之,在非户籍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结语 总结:如果您的身份证在异地丢失,不必担心,您可以通过在居住地申请挂失并补办身份证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公民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和补办,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如果您需要补办身份证,可以通知家里的亲戚,带着您的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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