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一个人参与了不公平的协议,他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它将从一开始就无效。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或者使用欺骗、威胁或利用对方的弱势地位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图,那么该协议应该被视为无效处理。 法律分析 推翻不公平协议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情况,或者采用了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对方的困境使其违背真实意愿,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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