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珠海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多久办好 法律分析: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逢周三中午12:00-14:30。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