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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
    质押中的质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质权人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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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