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作证罪和非法作证罪怎样认定 |
释义 | 妨害作证罪认定妨害作证罪虽然是危险犯,但是,并非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就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既遂。根据本书的观点,行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但证人依然作证、他人未作伪证的,应认定为妨害作证罪的未遂;只有客观上阻止了证人作证或者使他人作出了伪证,才成立妨害作证罪的既遂。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成立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证人因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威胁、引诱而作伪证的,成立伪证罪;证人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伪证罪成立共犯,对共同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对于行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刑事诉讼中的勘验人、检查人依法进行勘验、检查的,不宜认定为本罪。因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人、检查人都是办案人员,属于司法工作人员,难以解释为“证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勘验、检查的,应成立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以贿买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勘验、检查的,成立行贿罪;司法工作人员接受贿赂的,成立受贿罪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从事勘验、检查,司法工作人员因徊私而不从事勘验、检查,导致有罪证据流失,符合伺私枉法罪的犯罪构成的,对司法工作人员当然应以饷私枉法罪论处。如果阻止者符合榈私枉法罪的教唆犯成立条件的,应以彻私枉法罪的教唆犯论处。例如,犯罪嫌疑人亲属乙明知司法工作人员甲要对杀人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但为了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责任,而以威胁方法阻止甲进行勘验、检查。甲明知不及时勘验、检查会导致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及时进行勘验、检查。甲的行为构成伺私枉法罪,乙的行为则构成街私枉法罪的共犯,对乙的行为不能仅以妨害公务罪论处。行为人指使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勘验人员、检查人员作虚假勘验、检查,后者接受指使作虚假勘验、检查,触犯伺私枉法罪的,行为人是妨害作证罪的正犯与梅私枉法罪的教唆犯的想象竞合,宜从一重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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