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是什么 |
释义 |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生理性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三、表明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明代理合同有效。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的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有理由让相对人相信自己有代理权,因此法律强迫自己对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特殊无权代理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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