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吴忠市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吴忠市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哪些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时限在20工作日之内办结。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吴忠市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 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三十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吴忠市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住所证明 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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