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落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谁来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高空坠落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人的追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一、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如下几点: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什么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发生险情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三、举证责任倒置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