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严重处分的,是不能参选的。因为被开除党籍的人已经失去了党员身份,没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被选举权,也丧失了成为候选人的资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在二年内不得担任原职务或者以上的职位,在这期间是不允许成为候选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