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作为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女方父母买的车一般是不作为陪嫁属于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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