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餐饮许可证不可以试营业。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设定“试营业”这样一种概念,只要经营者发生经营行为,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因此只有按规定申请领取到营业执照才能试营业,所有没有证照的试营业都应该按无照经营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