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一男子吸毒致幻杀死外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
释义 | 2017年12月2日9时许,陈某畅看见一岁的外甥在自家后门外的水泥路上与其母亲玩耍时,突然产生杀人念头。 于是,陈某畅谎称帮外甥换尿布,将孩子抱上自家三楼房间放在地毯上,将房门反锁后,采取用手勒脖子、捂口鼻的方法将孩子杀死。其间,有亲属想上去抱孩子下来,但敲门要求陈某畅开门未果。随后,陈某畅打开房门跑下楼,直接到澄迈县公安局加乐派出所投案。 一、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二、吸毒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第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第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第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需要注意的是,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后驾车,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如果存在放任或过失的意志因素,则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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