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福利费是否可以抵扣进行扣除 |
释义 | 工资福利费一般不可以在增值税中抵扣。对于纳税人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项目中的进项税额,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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