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的情况有: 1、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一、多交的印花税怎么处理 多交的印花税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但是,如果采用按期汇总方式,申报错误多缴印花税。以填写完税证的方式分月缴纳印花税,而不是直接在应税凭证上贴花,这与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方式相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也应当遵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法律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所以不能采取贴花的申请退税和抵扣。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