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有效减缓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市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实施机动车限行。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挂车。 二、禁止通行的区域:略阳县接官亭镇至宁强县大安镇公路(接大路)略阳段。 三、绕行的方式 由略阳向宁强方向行驶的挂车,沿345国道(即原309省道)—煎茶岭—勉县茶店镇-水磨湾-108国道-到达宁强;由宁强向略阳方向行驶的挂车,沿108国道-勉县水磨湾-345国道-茶店-煎茶岭-到达略阳。 四、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挂车,将依法进行监控抓拍和查处。 五、受禁车辆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需提前到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理相关通行手续后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