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警执行任务未穿警服挨打怎样处理的? |
释义 | 公安人员执法未穿警服和未出示证件,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执行公务的时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在程序规定中明确要求人民警察在询问证人、检查场所物品和人员、口头传唤现场嫌疑人、异地执法办案等都需要出示人民警察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未穿警服和未出示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既没有穿警服,又未持警察证的警察无权执法。警察传唤或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 人民警察执法 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 二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人民警察执法必须着装并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是常态。而且必须是双人双证。辅警和协警不能单独执法。 人民警察由于任务需要便装办案时,必需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且需两人或以上或者附近派出所同志随行。紧急情形下需要在无着制服无携带人民警察证的时候履责,情形包含很多,如刻板地要求出示证件和着装执法或行使禁止性行为,将造成危险扩大、危险发生和危险持续。如对迫在眉睫的爆炸、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执行相应的警务措施和行政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三十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持有人民武装警察证件,按照规定使用摄录器材录像取证、出示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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