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司签的合同还没有到期,能否辞职? |
释义 | 合同未到期可辞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或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员工可因试用期、严重失职、违法兼职、欺诈、刑事责任等情形被辞退。对于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经过医疗期或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亦可被辞退。劳动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未达成协议也可被辞退。 法律分析 一、和公司签合同没到期是否能辞职 1、和公司签合同后没到期也能辞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或者与公司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还处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依法辞退员工都有哪些情形 1、试用期辞退;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3、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4、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5、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6、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7、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者在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未到期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或与公司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若处于试用期则提前3日通知。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还可以根据一些特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未支付劳动报酬等。而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试用期辞退、严重失职、违法兼职、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根据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达成协议也可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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