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货市场操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期货市场操纵罪的立案标准:超过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量50%以上,并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买卖量达到该期货合约总成交量30%以上。根据《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以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期货市场操纵罪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期货市场操纵罪是指在期货交易中,通过操纵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以获取非法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期货市场操纵罪的犯罪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并面临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包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并可能受到其他附加刑事制裁。同时,操纵期货市场也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投资者利益受损等严重后果。法律对期货市场操纵罪采取严厉打击态度,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因此,对于期货市场参与者来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远离操纵行为,以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结语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明确规定了持仓量和交易量的限制,对于违法操纵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期货市场操纵罪不仅涉及个人利益,还会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参与期货市场的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操纵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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