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和总包双方都应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并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是过错责任划分的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