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被解雇可索赔吗? |
释义 | 怀孕女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产假为90天,难产和多胞胎生育可增加产假,流产按医务部门意见给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医疗费用由单位负担,产假结束后身体原因不能工作可按患病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孕期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怀孕女职员,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待遇?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结语 怀孕女职员在劳动期间享受到了一系列福利待遇。产前检查被算作劳动时间,产假为九十天,其中包括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女职员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女职员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女职员在本单位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相关费用由单位负担。产假期满后,若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可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享受相应待遇。这些福利待遇的设立,为保护怀孕女职员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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