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在涉及走私犯罪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主动加强风险评估,避免因未能识别风险而导致损失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对保险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2.《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非法买卖、运输、储存、邮寄、转移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危险物质或者假币、毒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二条在进出口货物中夹带、走私、私运、转卖走私货物或者以其他方式偷逃税款的,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货物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涉及走私犯罪的保险公司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避免因未能识别风险而导致损失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