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贴收入计入哪个科目 |
释义 | 新会计准则下,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退还增值税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1、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实际收到包括退还的补贴收入,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2、如果是执行老会计制度,就直接做补贴收入. 3、如果是执行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包括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1、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收到的税费返还或财政补贴款等.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发生的补贴额,并按补贴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补贴收入核算的内容 (1)收到先征收后返还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 (2)国家按规定给予企业的销量或工作量定额补助借:应收补贴款贷:补贴收入 (3)收到专项财政补贴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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